民间借贷起纠纷 强制执行促履行
2023-11-15 15:20:3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蒋文娟 | 作者:毛铁 谢婉婷 | 点击量:747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毛铁 谢婉婷)“我真的没有钱还,你就算闹到法院去我也拿不出来!”这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一贯话术。近日,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强制措施威慑下,被执行人胡某、孙某偿还了拖欠已久的执行款6.4万元,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。

据悉,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胡某系朋友关系,被执行人孙某与胡某系母子关系。2017年,胡某因资金周转向朱某借款5.5万元,孙某作为担保人承诺按期还款。借款到期之后,胡某仅还款8500元就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款,朱某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永定区人民法院。法院判决胡某在一个月之内向朱某还款本金4.65万元及相应利息,孙某承担连带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胡某、孙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朱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积极督促被执行人胡某、孙某履行还款义务,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,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。同时,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措施,掌握到孙某微信转账频繁这一情况后,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孙某女儿得知孙某被拘留,立即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,表示愿意替其母亲还款,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强制措施威慑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申请人朱某拿到了本金及利息6.4万元,案件顺利执毕。

法官提醒:诚信是立足之本,守法是做人底线,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补救。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需要法院依法采取惩戒措施,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。奉劝各位被执行人切勿规避、抗拒执行,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,才是正确选择!


责编:蒋文娟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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